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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2月3日公告:关于海关总署发布(进境物品分类原则和计税价格确定原则有关事项的公告)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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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0月27日公告:关于海关总署对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税率进行调整的通知
2018年10月27日
接口岸海关通知,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40号(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》的公告)(详见: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9/2058328/index.html
):根据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税委会〔2018〕49号),海关总署决
定对2016年第25号公告公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》进行相应调整,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,现予以公布,
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
。
此次行邮税商品税率主要调整如下:
第一档税率为15%,保持不变;第二档税率由30%下调至25%;第三档税率由60%下调至50%。
关于调整后的商品完税价格及税率,可查看已更新的完税价格表:
https://buy.ems.com.cn/help/tax-payment-price-list.html
,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(含50元)以下的,海关仍旧予以免征,特此公告,望知悉。